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艺考 - 艺考资讯 - 正文

201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3773艺考网 2013-1-19 9:14:17
201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志愿。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统考美术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录取期间,我院会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为此,考生需提供准确的通信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并保证随时能够接听,以不会影响录取工作。
为确保考生利益,报考北邮世纪学院的同学请将考生基本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网、咨询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确认。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5、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
6、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录取政策为准。

  • 上一篇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